127275034 发表于 2024-7-26 16:14:06

_2年前的交通事故,肇事车主故意不赔偿,受害家属痛苦万分,求好心人相助

  期盼政府主持公道,伸张正义
  这是发生在2012年03月25日下午8时许,福建省南安市溪美宣化工业区13组村民林建兴载着妻子在前往市区的半路途中,一辆农用车由于车坏了,停在路边修理,事故地点由于是郊区,加上天黑,没有路灯,是下坡路,再加上肇事司机修理车时占用了一大半的车道,没有打开应急灯,也没有摆放三角警示标志等等原因,导致林建兴没有看到前面停的这辆农用车,结果就撞上了这辆车。发生事故后,120急救车把林建兴及妻子送到南安市医院,南安市医院并没有马上抢救病人,而是让病人一直躺在医院的走廊上,8点多发生的事故,到10点多了还让病人一直躺在地上,这么长的时间,为什么不抢救?为什么要先交钱,才能抢救?后来交了钱,医院才把林建兴送到重症病房,也不是马上手术,只是输液。医生说要观察一两个小时,观察出血量。观察出血量,有什么用?等上几个小时,病人的血不早就流光了吗?家属对南安市医院的做法很不满,就提出转院到泉州180医院。到达泉州180医院后,医院也是没有马上安排手术抢救,而是几个医生在那里讨论半天,而且是要先交2万块钱,才答应安排手术。可是交了钱后,又没有马上手术,也是把林建兴送到重症病房观察,后来等到快天亮5点多了,发现病人手脚冰冷僵硬了,才急急忙忙送到手术室里抢救。手术到了第二天的中午11点多才出来,大家都以为抢救过来了,哪知才过半个小时,医生就告知家属,林建兴由于失血过多,抢救无效,宣布死亡。遭遇突如其来的横祸,受害者的全家人痛苦万分,特别是受害者80几岁的父母整天哭的像泪人,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一辈子的伤痛,失去亲人的感受只有自己能够体会,明明是一条可以挽回的生命,却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拖延,而得不到及时抢救!
  出事故后,肇事司机和车主都一直没有出现过,出于人道主义,至少也要看一下病人怎么样了,可是都没有出现,真的是太没有良心了!后来南安交警出面协商双方解决赔偿问题,没有结果。家属无奈只好起诉到法院,6月24日开庭那天,双方在庭上吵了起来,庭长就宣布改日开庭。走到外面,对方还恐吓受害家属,有钱有势就可以这样欺负人吗?
  2012年7月26日,南安市法院宣判对方赔偿被害家属257179元及保险公司赔偿12万,后因保险公司不服,提起上诉。在2013年3月18日,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宣布维持原判。对方只拿了2万元给受害家属,剩余的拒绝赔偿受害家属。受害家属无奈,只好在2013年8月21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至今也还是没有结果!我们弱势群体真是很无奈,叫天天不灵,叫地地不应!
  一场重大的交通事故,造成了一死一伤,对方就只拿2万元就想解决一场交通事故,合理吗?光抢救2个病人,就花了5,6万,丧葬费就得花2万多,还有其它费用,2万元够吗?现在受害家属负债累累,生活困难,期盼政府尽快帮忙解决赔偿问题!相信党中央、国务院,相信人大,相信新闻媒体记者们都能主持公道,受害家属深感今后上访之路会更长、更艰辛……但是,大家都坚信:在依法治国、执法为民、执政爱民的今天,尤其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英明领导下,在同样是福建泉州人的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同志的关怀下,各级政府、各级领导、人大以及新闻媒体等一定能为受害家属主持公道、伸张正义!
  现遇难家属需要您的帮助,账户:工商银行621226 140800 5636 729 谢谢所有好心人!
  求好心人,转发微博,伸张正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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